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四川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四川财政打好“组合拳”
赋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四川监管局调研发现,四川省各级财政主动适应“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新形势,积极发挥财政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从资金保障、财金政策和资产管理等方面打好“组合拳”,持续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资金保障。始终坚持“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减”的原则,强化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公共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省级财政建立了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激励约束机制,对乡村振兴财政投入落实好、预算执行好、资金使用管理好和绩效突出的地区,省级财政在年度农业专项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支持;对乡村振兴财政投入落实不到位、预算执行进度滞后、资金使用管理差和问题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约谈,情形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以新津区为例,近三年公共财政投入“三农”方面资金连续实现正增长。 

  二是做强财金政策。积极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支持各市县完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逐步壮大风险补偿金规模;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发展,支持各地在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规模、逐年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投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如绵竹市相关风险补偿金规模已达2350万元,累计为全市51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2.8亿元。2021年,绵竹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粮食作物承保43余万亩、生猪26万余头,全年财政保费补贴1647万元,特色农产品保险全年财政保费补贴416万元,大大提升了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 

  三是做优财评程序。建立乡村振兴项目财政评审“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允许县级统一组织乡村振兴项目招投标,适度前置招标流程,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定点采购等方式提高采购效率。特别是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的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支持各地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等形式,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提高项目实施建设效率和质量。 

  四是做快资金拨付。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按照“程序不减、周期缩短”原则,各级财政结合资金管理规定和实际,灵活选择预拨、提前下达或按项目实施进度等方式拨付资金。同时,创新实行“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支付进度慢的市(州)和县(市、区)进行书面提醒和函告督促。建立“周监测分析+月调度通报+实地抽查督导”推进机制,动态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特别是对于项目推进滞后的市县,“点对点”发函给县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全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进度,支持富民强村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五是做实库款调度。实施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印发实施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管理通知,指导全省21个市(州)和176个涉农县(市、区)在同级国库开设财政乡村振兴资金支出账户,专门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包括衔接资金在内的各级各类财政乡村振兴资金;省级财政每月定期收集当月下达的纳入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的资金,对市县统一调拨,坚决避免资金调度保障不到位,有效解决资金和项目脱节问题。同时,省级财政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市县资金归集、拨付及结余等情况,实现资金专项调度、封闭管理、安全运行、精准使用。 

  六是做好资产管理。创新建立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省级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聚焦“管什么”建立“三本台账”,聚焦“谁来管”坚持“三个强化”,聚焦“怎么管”抓好“三个落实”,总体构建起“资产家底清楚、类型界定合理、产权归属明晰、权利义务匹配、运营管护规范、监督管理有效”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南江县探索建立起“清、确、定、分、建”五字诀的项目资产管理机制,国家《乡村振兴简报》(第70期)刊登并向全国推广;旺苍县坚持“三维联动”落实“五步登记”,实现项目资产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高县强化项目资产组织、机构、经费“三个到位”,狠抓分类清理、权属界定、运营管护“三个关键”,实现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