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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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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单位及高校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对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高校2019年1-6月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纳入统计的25户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6所高校2019年1-6月预算执行进度为50.90%。

   1-6月预算执行结果显示,同期预算执行进度连续二年保持提升,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2.21个百分点和1.94个百分点,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进度增长明显,较上年同期提高13.76个百分点,预算执行进度前低后高的态势得到有效改善,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有效提升预算执行质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效率和效益,现就做好下半年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财经纪律。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外发放津贴补贴。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审核,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硬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制度管理有关规定支付资金,不得为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直接或变相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 落实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与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与责任,加强对预算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有下属单位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督促指导,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支出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克服“重预算、轻执行”的观念,对影响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基础上,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四)清理消化存量资金,防止形成新的沉淀。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要求,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对应清理上缴的结余资金应按要求及时上缴,对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要作好跟踪分析,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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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