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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在川行政 参公管理单位及高校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对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高校2019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纳入统计的25个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6所高校201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5.92% 

  二、预算执行的特点 

  () 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不断增强、预算执行进度逐年提升。纳入统计的31部门单位2019各季度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22.29%50.90%76.50%95.92%、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4.39个百分点、1.94个百分点、0.11个百分点和0.70个百分点。31部门单位2019预算执行总体进度连续四年保持增长,分别较上年提高1.32个百分点、0.62个百分点、0.46个百分点和0.70个百分点。 

   () 行政事业类支出进度较为理想,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2019年,纳入统计的31部门单位行政事业类预算支出总体进度为97.95%,其中,基本支出进度为98.65%、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进度为95.12% 

  () 基本建设支出进度有所提升,支出进度滞后的问题仍较突出。2019年,纳入统计的部门单位中,基本建设支出总体进度为70.36%,较上年提高13.87个百分点,当年有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15个部门单位中,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完成预算的100%;四川省气象局、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达到75%以上,其余8个部门单位支出进度仍不尽理想。 

  三、做好2020年预算执行工作的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现就做好2020年度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与责任,对影响预算执行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责任。按照财政部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要求,对本单位形成的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对结转使用的资金要抓好跟踪分析,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合理编报用款计划。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的事前规划,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严格依据本单位预算指标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合理编制用款计划,提高用款计划编报的准确性,有效保障本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资金的及时支付。 

  (三)规范资金支付,严控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以及项目进度支付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基础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得违规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 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认真纠正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管、规范预算执行,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核实动态监控中发现的疑点信息,对确认的违规问题要认真纠正积极整改,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避免类似问题反复发生。有基层预算单位的部门应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监控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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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