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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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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央在川行政参公单位及高校2020年1-3月预算执行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对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高校20201-3月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纳入统计的25个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6所高校20201-3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22.80%,较上年同期提高0.51个百分点,其中,总体进度达到25%以上的部门单位7个、达到20%不足25%的部门单位7个、不足20%的部门单位17个。四川省地震局、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幅射安全监督站,1-3预算执行进度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二、做好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1-3月预算执行情况来看,预算执行的总体进度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但仍存在部门单位间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全年预算执行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认真落实预算执行的主体地位与责任,把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强化预算执行的事前规划,加强会计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充分有效沟通,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与预算执行工作有机结合、紧密衔接,确保业务工作的开展与经费支出按计划同步推进,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 

   ()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项目支出进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影响本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各有关部门单位对预算执行不力的所属单位,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及时整改,在保证资金安全、有效的基础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减少消化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支出进度。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对应清理上缴的结余资金要按照要求及时上缴,对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要加快执行进度,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浪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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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