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四川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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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二处监管事项

  对口国库司、行政政法司、科教和文化司、社会保障司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审核对口司局联系部门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决算编制;

  (三)审核对口司局管理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相关基础数据;

  (四)审核属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等事项;

  (五)监控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和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审核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监控授权支付资金,监控预算执行进度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六)负责对口司局预算支出绩效管理;

  (七)负责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备案和年检工作;

  (八)牵头负责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工作;

  (九)参与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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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1日